數據交易導航網是一個數據要素市場相關的數據交易、數據管理、數據服務等數商企業商業生態導航平臺。
1、貫徹執行大數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,在立法權限內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、政府規章草案。落實國家、省大數據相關技術標準,擬訂全市大數據標準規范并組織實施。牽頭實施大數據戰略,擬訂全市大數據發展規劃、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并組織實施,推進“數字臨沂”“智慧城市”建設。
2、負責統籌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,承擔全市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、協調、管理職責。牽頭推進政務領域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,負責市電子政務云平臺、電子政務外網等統一基礎設施的規劃、建設、協調、管理。指導其他領域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。
3、統籌管理全市數據資源。建立完善數據資源管理體系,管理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,指導規范數據資源交易。組織編制全市政務信息資源目錄,推動數據資源采集匯聚,完善市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和公共數據資源開放平臺,促進政務、民生、產業領域各類數據資源的深度開發利用與共享開放。
4、負責全市電子政務工作。研究提出全市電子政務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,對相關工作開展評估考核,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。配合市委辦公室推進全市電子政務內網建設管理工作。統籌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管理。建立完善數據服務政府決策的機制,推動社會治理模式創新,推動“數字政府”建設。
5、負責全市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。牽頭制定和落實促進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,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,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。推進大數據與云計算、物聯網、移動互聯網、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發展,培育新興業態。監測分析大數據以及相關產業發展運行態勢,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。
6、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建設,指導監督政務數據、公共數據和重點行業數據的安全保障工作。
7、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大數據人才隊伍建設的相關政策措施,做好大數據相關知識普及、教育培訓等工作。開展大數據對外交流與合作。
8、承擔市電子政務和大數據發展專項小組日常工作。
9、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。